江门一“老赖”借钱不还,得知将被拘留后,其岳父慌忙还钱

发布时间:2018-08-27 18:01:14|来源:信用中国|专栏:典型案例

分享到

8月14日,鹤山法院与公安部门联动找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“老赖”任某,欲对其作出拘留兼罚款人民币(下同)1000元的决定,一听说女婿要被拘留,其岳父急忙筹措来现金,把欠款如数付清。

2015年1月20日,被执行人任某以家庭有事为由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20000元,双方签订借款协议,另一被执行人温某为该笔借款担保人。借款后任某按月支付利息至2016年10月,自2016年11月起没有继续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。

2017年3月7日,鹤山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:任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某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21666.67元,温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两名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支付义务,王某遂向鹤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受理该执行案件后,两名被执行人对该院依法送达的《执行通知书》等法律文书不予理睬。经向银行、国土、房管、车管等职能部门查询,发现被执行人任某、温某名下各有一辆小客车,该院马上查封了上述两辆小客车,但由于这两辆小客车处于轮候查封状态且未能实际扣押,因此未能予以处置。

8月14日,鹤山法院接到公安机关发现了被执行人任某的行踪线索后,执行局副局长冯权胜(该案承办法官)第一时间带领执行人员赶赴现场,将任某带至该院,并扣押了任某名下的小客车一辆。

承办法官对任某耐心释法教育,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,但任某态度顽固,坚决不履行还款义务。为震慑被执行人,向其施加压力,承办法官向任某强调若其继续不履行还款义务,法院将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和罚款的决定。

任某的岳父听说任某因赖债将要被法院拘留后,慌忙带上两万多元现金赶至该院,将欠款本金和利息全数付清。同时,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任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,任某已于8月20日缴交了罚款。至此,该案得以妥善解决。



相关下载
典型案例3.jpg

文章搜索
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